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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文身、打赏可退?东台这场普法课用真实案例解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
时间:2026-07-31作者:警察论坛 阅读:118

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,切实增强青少年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意识,7月29日,东台市时堰镇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组织志愿者在公益暑托班上开展《民法典》普法宣讲活动。宣讲活动邀请检察官储琦主讲,以 “‘典’亮未来 —— 民法典守护少年的你” 为主题,为青少年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。


宣讲伊始,储琦以提问互动的形式拉开序幕,向同学们普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基础常识。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民法典》被誉为 “社会生活的权利宣言书”,与每个人的成长、生活息息相关。检察官结合年龄节点,清晰地梳理了未成年人不同阶段对应的民事权利,让同学们直观看懂法律伴随成长的全过程。

本次宣讲创新采用 “小明的一天” 情景案例教学模式,将校园、家庭、出行、网络等青少年日常生活场景融入课堂,以案释法拆解民法典相关规定,极具警示与教育意义。

 

此外,宣讲还围绕未成年人常见误区展开科普:商家不得为未成年人文身,文身会损害身体健康、影响升学就业;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,大额直播打赏、网购消费行为可撤销,平台需全额返还钱款;随意篡改、恶搞他人图片头像,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违法行为,遇到自身权益受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维权。

宣讲过程中,设置互动问答小游戏,抛出压岁钱归属、小额购物效力、孩童网购退款等生活化法律问题,现场检验同学们的学习成果。储琦还梳理普法顺口溜,用朗朗上口的短句帮助大家牢记法律要点,通俗易懂巩固普法知识。


检察官寄语青少年,《民法典》如同温柔的守护者,全方位护航少年成长,法律保障每个人平等自由,但权利绝不能随意滥用。希望同学们树立法治信仰,遇事找法、办事依法,自觉做知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新时代少年。
主办单位负责人表示,此次宣讲,立足未成年人视角,摒弃枯燥法条说教,用身边小事解读法律条文,有效填补青少年法治认知盲区,以法治力量守护青春成长,引导青少年走好人生道路。(通讯员:陈冬平 武桂成  曹竣维)



审核:王馨   值班编辑:孔繁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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